禹智煥將假證據交給警方,並躲在一旁聽對方和咸淑珍講電話,確認咸淑珍就是幕後主使。咸淑珍眼看十億現金落入公公手中,完全不敢承認那是自己挪用公款得來的錢。事後,南太亨得知此事,很擔心會害自己遭牽連。
禹智煥勸有意自首的白相久,假裝配合咸淑珍隱瞞真相,直到禹智煥蒐集足夠的事證,控告咸淑珍和南太亨後,再讓白相久上法庭作證。咸淑珍要求禹智煥撤告,禹智煥不肯,兩方爭吵。
南太熙聽見母親和楊萬秀對話,得知禹智煥持有新證據,大感焦慮,更不願將手中證據交出,以免禹智煥拋棄自己。此時,南太亨也決心加入公司,和妹妹爭奪公司經營權。南太亨要求當經營企劃部本部長,並要求禹智煥當自己手下。
禹智煥偷偷替白相久錄下證詞,想等日後拿到法庭上做為證據。南太熙無意間看見這一幕,生怕禹智煥有了證據和證人,可以將母親和哥哥繩之以法後,就會拋棄自己,便燒掉手中的大衣證據。這一幕,同樣被禹智煥看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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